首页 > 其他类型 > 综武:剑出,斩青城,吓瘫五岳! > 第2章 一流之境?

第2章 一流之境?(1/2)

目录
好书推荐: 让你鉴宝捡漏,谁让你乱看的? 汉东:举报自己后,一身弹痕曝光 碧蓝航线:高达指挥官 官梯:从市委大秘直达中枢 离婚吧!楼小姐掀桌不干了 锁春吟 从梦里入道开始 重生82:带妻儿赶海顿顿吃肉 回家继承村医室,系统非说丹仙阁 梦魇绝境

然而,在这无数剑客之中,能被称为“剑神”的,不过二人。

其一,白衣胜雪、剑心通明的西门吹雪。

其二,则是天生剑骨、剑中帝王的谢晓峰――那个将剑术推向艺术之巅的男人。他生来便似被命运眷顾,无瑕无缺,一生未尝败绩。

可就是这样一位近乎完美的剑神,却曾险些死在一招剑法之下。

那人,名唤燕十三。

那剑,名为夺命十三剑!!

纵使只是红色卡牌级别的武技,在林天眼中,哪怕此刻有紫色卡牌武技摆在面前,他也绝不会多看一眼。

夺命十三剑之所以仅列红色,是因为世人只识其表!

那前十三剑,不过是铺垫,是遮掩,是绿叶衬花!

当十三剑臻至极限,便会破茧成蝶,斩出那一道逆天而行的――第十四剑!

而那一剑,仍未到尽头!

紧随其后,第十五剑如影随形,携着毁灭与死亡的气息,骤然降临。当燕十三挥出这一剑时,即便是剑神谢晓峰,也只能闭目等死,毫无反抗之力!

如果说夺命十三剑是红品武技,那第十四剑便是紫品巅峰,而第十五剑――妥妥的橙品绝杀,凌驾于凡俗之上!

甚至林天都在怀疑,这第十五剑未必就是终点,后面恐怕还藏着第十六、第十七……只是这些,暂时轮不到他操心。

指尖轻碾,夺命十三剑的卡牌瞬间碎裂,海量信息如洪流般涌入脑海。

惊喜的是,这武技传承并非简单的招式灌输,而是直接将燕十三――那位将夺命十三剑推向极致的剑客的完整记忆,尽数烙印进他的意识!

刹那之间,林天对这套剑法的掌控,已与燕十三并驾齐驱!可惜的是,关于第十四剑和第十五剑的领悟,依旧一片空白。

姓名:林天

年龄:18

修为:一流顶峰

修行攻法:心意气混元功少阳神功

修行武技:辟邪剑谱初窥门径、夺命十三剑出神入化

(注:武技境界由低到高――初窥门径、登堂入室、融会贯通、炉火纯青、出神入化、登峰造极、超凡入圣)

这是系统自动呈现的数据面板,直观清晰,一目了然,堪称修炼界最强外挂。

……

目光扫向一旁,那棵被他掌风扫中的老榆树,仍在簌簌落叶。

抬手,一剑轻点。

刹那,二十七片叶子沿着叶脉精准断裂,飘然坠地。

“没用内力,独孤九剑的令狐冲能一剑刺瞎十五个瞎子,我这一剑无劲无势,却能放倒二十七个――余沧海,你倒是赶紧蹦出来啊……”林天望着断叶,心中冷笑。

“大哥,娘叫你去吃饭!”

突然,一道清亮少年音从身后传来。

转身一看,来人眉目清朗,俊秀非凡,轮廓与林天竟有七八分相似。

“平之啊,走,吃饭。”林天一笑应道。

这少年正是林平之,他名义上的弟弟。

整个《笑傲江湖》的世界,比起北宋天龙、宋末射雕神雕,衰败的不只是武功,更是侠义二字。

各大门派争权夺利,道貌岸然,唯利是图。全书之中,真正有过侠气的,或许只有前期的林平之――可惜命运弄人,最终落得个悲凉收场。

正因如此,林天对他颇有好感。

更何况,如今他是自己亲弟,兄弟情谊也算深厚。

“嗯?大哥今天怎么答应得这么干脆?”林平之一脸惊讶。

往日他喊林天吃饭,十次有九次都在练剑,总说“稍等”,结果饭都快吃完才姗姗来迟。

“大哥,你该不会是遇到什么好事了吧?”看着林天嘴角压不住的笑意,林平之忍不住问。

说实话,他有点怵林天。不单因为对方武功远胜于他,更因从小只要犯错惹母亲生气,林天必定冷脸训斥,毫不留情。

“嗯,武道有点突破。”林天淡淡笑道。

“突破了?!”

林平之瞳孔一震,立马急声追问:“那……那你现在岂不是比爹还强了?”

两年前,林天曾与林震南切磋,战成平手。当时林震南便哈哈大笑,亲口承认林天实力不在他之下。如今再度突破,林平之自然认定――大哥已超越父亲!

在他眼里,父亲林震南已是江湖顶尖高手,那比父亲更强的大哥……又该强到何等地步?

想到这儿,林平之双眼发亮,满是崇拜地望向林天。

看到林平之投来的目光,林天只是轻笑一声,没多解释。

两年前,他还没突破二流时,就已经在和林震南的切磋中留了余力。换句话说――早在那时,林震南就已不是他的对手。

这两年来,为了不伤林震南面子,他始终避战,从未真正全力出手。而林震南也心知肚明自己几斤几两,自那以后,再没提过比武二字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新书推荐: 在海贼世界开始成家立业 传奇 点赞送系统,开局请关圣帝君斩诡 万象真仙 究极传导恐兽屹立在斗罗大陆之上 民间诡闻实录 [童话]角色扮演 地球第一剑 夜郎自大(全2册) 有生之年 我乘风雪 我拆神像救女修 恶人惩罚系统 罗浮 穿回现代魔教老巢爆改网红度假村 心机美人 恐怖广播 高塔之上! 正当梨花开满天涯(全) 陈年烈苟
返回顶部